2007-05 你問我答 Q & A | thebereancall.org

TBC Staff

問︰

國際種族屠殺條約(International Genocide Treaty)不許人傳福音嗎?若有人說聖經譴責同性戀和回教,他會否因為這條約而被捕呢?

答︰

該條約已於1948年12月9日納入聯合國大會的決議案260 (III) A,並於1951年1月12日正式執行。1946年12月11日,聯合國大會將它宣告為決議案96的法律之一部份,正式將種族屠殺定為罪惡的一種。

你的問題,簡單的答案是「會」,因為條約的定義十分廣泛,幾乎任何事情都包括在內。然而條約訂立至今,只有盧旺達和南斯拉夫兩國曾因此入罪。

根據該條約,種族屠殺包括任何「意圖向某一國家群體、族群或宗教群體的成員構成嚴重的精神傷害,藉此消滅該群體之一部份或整個群體」的行動。

目前尚未有人透過這條約來控告介紹人去認識神的福音使者,但只要聯合國肯首,這樣的事隨時會發生。無論將來會遇到甚麼逼害,但願我們繼續堅守信心,並於這一切臨到之時仍然這樣持守。

問︰

現今的「神蹟奇事」運動,與《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章所提的「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有關嗎?

答︰

兩者是相關的。耶穌曾明確地指出,末日時將會有假先知和假基督興起,他們奉主的名行虛假的異能和奇蹟︰「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七22~23)

這是個很嚴肅的警告。這些人不屬新紀元運動,也不屬其他神祕宗教或撒但教,他們必然自稱為基督徒,更是廣為人知的領袖級人馬,但這些「神蹟施行者」從來不是真基督徒。基督說︰「我認識我的羊」(約十14),但卻向這些人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

保羅所提及的,也必然是這些假先知︰「從前雅尼和佯庇怎樣敵擋摩西,這等人也怎樣敵擋真道。他們的心地壞了,在真道上是可廢棄的。」(提後三8)雅尼和佯庇是法老宮廷中的兩名術士,他們曾模仿神藉著摩西所行的神蹟(或是透過奸計,或是藉著撒但的力量),而與摩西作對︰「……召了博士和術士來;他們是埃及行法術的,也用邪術照樣而行。」(出七11、22;八7)可是他們無法模仿虱子的神蹟,並對法老說︰「這是神的手段。」(八19)

「神蹟奇事」,正是三一廣播網絡(TBN)及其星級主持人的主要賣點。其中有很多是明顯的騙局,但他們的聚會中仍有足夠數量的神蹟來欺騙公眾。其主席歐洛羅柏士(Oral Roberts)於1986年為積極信仰的傳道人發起一個名為「國際靈恩聖經事工」(International Charismatic Bible Ministries, CBM)的組織,可說是自《偏差的誘惑》(Seduction of Christianity)一書出版以來其中一項最早出現的回應行動。趙鏞基為該組織的國際榮譽主席,傑克海福德(Jack Hayford*)為副主席,其他重心人物包括Kenneth Copeland*(秘書長)、Marilyn Hickey*、Tommy Barnett*、Jamie Buckingham*、Charles Capps、Morris Cerullo、Paul Crouch、Mike Evans、Kenneth Hagin, Sr.*、辛班尼(Benny Hinn)、Larry Lea、Francis McNutt、Mike Murdock*、John Osteen*、Earl Paulk*、Fred Price、Richard Roberts*、Jerry Savelle*、Stephen Strang*、Hilton Sutton*、Robert Tilton*、Casey Treat、Bob Weiner及Ralph Wilkerson(有*者乃創會理事)。

其網頁將他們形容為「一群帶領著屬神子民的男士和女士,……他們相信和宣揚神蹟奇事於現今教會的重要性,……在聖靈充滿的狀態下分享心得、啟示、預言和教導,而且彼此鼓勵」。

在他們的宣言中,他們承諾不會互相糾正對方。他們舉行會議時,會有一幅寫著「透過神蹟奇事來相愛和合一」的橫額掛在講台上。我們已詳細輯錄歐洛羅柏士的謊言、騙局和假預言。倘若有CBM成員不屬這一路線,為何他們不起來指責歐洛羅柏士,卻繼續向他表示支持和稱讚呢?(請參看本社出版的「The Signs & Wonders’ Movement: Exposed」DVD。

問︰

我讀了《What Love Is This》(編案︰此書以加爾文神學為主題)的大部份。我相信人有自由意志和選擇權,但當我讀《路加福音》一章13~17節,尤其是第15節時,我未能將約翰於母腹中被委以重任以及人擁有自由意志這兩件事放在一併理解。我知道神會以類似方式將其他任務委托於人,但這好像剝削了人於其命運中的選擇權。請將你的看法告訴我。

答︰

事實上,這些經文無一處對施洗約翰的自由意志予以否定,經文所形容的,乃是神對其生命的呼召,就是神揀選他要承擔的任務,然而他不一定要順服之。他在母腹中蒙聖靈加力,實屬一大榮幸,但他一定要願意才行。

這樣的揀選,與得救和上天堂無關。當然,他必需是信徒一名,方能完成此任務,但選擇權仍然在他手上。舊約的預言信息,僅指出他將要承擔的事奉職責︰「有人聲喊著說:在曠野預備耶和華的路」(賽四十3);「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瑪三1、四5~6)

然而聖經沒有指出該使者的名字。倘若約翰不願作,神將會另覓他人。但這位洞悉將來的神,知道施洗約翰會承擔祂所交托給他的使命。神知道施洗約翰會這樣做,不等於神促使他這樣做,然而這正是加爾文和馬丁路德所堅持的論點。

雖然施洗約翰被神揀選為基督的先驅,但他必需要順服聖靈的引導。猶大也同樣蒙神揀選,但他拒絕那委托於他的事奉,背棄了主︰「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嗎?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約六70)

問︰

你常常說耶穌快來,但《啟示錄》說那時各民、各族、各國都會置身於天堂之中。世上還有很多族群未有聽福音的機會,這和你的「基督快來」論調如何相互配合呢?

答︰

新約聖經多次提醒信徒要做好準備,迎接基督隨時再來︰「你們腰裡要束上帶,燈也要點著,自己好像僕人等候主人」(路十二35~36);「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腓三20);「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等候他兒子從天降臨,就是……耶穌」(帖前一9~10);「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多二13);「……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來九28)等。

「腰裡要束上帶、燈也要點著」明顯帶有迫切的意味。倘若初期教會等候基督從天而降,那麼祂再來之前必然不會有任何重大事情發生;倘若基督要待敵基督出現之後或大災難發生過後才會來臨,那些全心等待基督的人實在無知得很。

聖經以新婦的呼喊作結︰「主耶穌啊,我願你來!」(啟二十二20)倘若基督須於其他事情出現之後才會再來,那麼這樣的呼喊,就好像要求一個尚未欠債的人還債一般。

「迫切」無疑是新約聖經的教導。倘若還有很多群體未聽過福音,那麼天上怎會有「各民、各族、各國」的代表呢?倘若地上還有族群未有人得救,基督又怎會在這時候將其子民提於空中呢?

你這樣規限了神的作為。有沒有宣教士向以諾、約伯、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撒母耳、大衛等傳福音呢?在歷史的進程中,神常常透過創造的見證,以及將其律法寫於人的良心,從各個種族之中將那些心靈倘開的人帶到祂面前。

無罪的嬰孩去世後也會上天堂,大衛這些形容其剛剛去世的嬰孩︰「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撒下十二23)因此,現時已經有很多來自各個族群的人,因著於嬰孩階段時便在無罪的狀態中去世,而身處於天堂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