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 他們離棄耶和華 They Have Forsaken the LORD - 主題文章 | thebereancall.org

Hunt, Dave

「他們離棄耶和華」

戴夫亨特

「嗐!犯罪的國民,擔著罪孽的百姓;行惡的種類,敗壞的兒女!他們離棄耶和華,藐視以色列的聖者,與他生疏,往後退步。」(賽一4)

我們很多人都不了解美國以至全世界正在急速走向腐敗的深淵,催促這位憐憫和忍耐的神要施行審判。這樣的事其實證據確鑿,但我們卻漠視真相,就好像溫水裡的青蛙一般,漸漸被人烹熟。我們的四周充滿欺詐,謊言掩飾真理。那個推動墮胎的機構,竟自稱為「父母計劃」(Planned Parenthood)。那些蓄意地將子宮裡的胎兒殺害的夫婦,究竟他們按照甚麼邏輯,而稱為這小孩的「父母」呢?這機構致力挑動和協助如此差劣行徑,難道它不應被稱為「非父母計劃」嗎?

為掩飾墮胎這行為,有人採用「維護選擇權」(Pro-choice)這個不帶有冒犯意味的詞語來稱呼這行為,卻剝削了受害者的選擇權。「健康家庭運動」(Campaign for Healthy Families)是一個曾阻止南達科他州(South Dakota)執行墮胎禁令的組織。究竟那些被殺害的嬰孩屬於哪一個「健康家庭」呢?國家墮胎聯盟(National Abortion Federation)於2006年對「兒童州際墮胎通知法案」(Child Interstate Abortion Notification Act)表示不滿,由於該法案要求少年人須先取得家長同意才可以於其他州份進行墮胎,所以該聯盟認為這法案「為那些要墮胎的少年人帶來重擔」(注1)!

為甚麼少年人會陷入如此困境?就是因為這個邪惡的社會,將如此不道德之事塑造成眾人皆渴望擁有「成熟」的表現。將「想幹就去幹」這謊言以洗腦的方式告訴少年人,這其實是一件邪惡的事情。神在其創造出來的世界中,就沒有任何表達意見的權利了!我們的選擇高過祂的選擇。美國經已「離棄耶和華」,並正在散播毀滅的種子。神若不施行審判,就會成為我們的犯罪伙伴了。

在1960至1990年間,美國的非婚生嬰孩數字躍升了500%(由5.3%升至28%),單親家親數字上升兩倍,大約有5,000萬胎兒在腹中被殺,而暴力罪案的數字則上升500%。現時每天大約有16,000宗罪案於校園範圍內外發生!2005年,全國有37%嬰孩的母親為未婚的,較2004年的36%及1990年的28%為高。有報告指出︰「如此全面的升勢,反映出越來越多年抗拒婚姻,或選擇以同居來取代結婚。」難道那自稱為「健康家庭」的運動支持墮胎,就是要建立這類的家庭嗎?

同性戀者不但公然地炫耀自己的罪,更成為政客的票源,受盡政客的逢迎,可見所多瑪和俄摩拉重現於世,甚至較之更為差劣。2007年1月,法國執政黨有一名叫Christian Vanneste的國會議員,由於表示同性戀「較異性戀低級,若將此風推而廣之,就會禍及全人類」,而被判罰款近4,000美元。他的話當然是事實,然而他因著大膽道出這個毋容置疑的真相,便觸怒了警方和法院,誓要保護那群自稱被人冒犯的特權人士之感受。

男同性戀者和女同性戀者不能按照神所吩咐的方式生育。造物主向亞當和夏娃頒布的第一項吩咐就是︰「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一28)。同性戀人士違反神向人類頒布的首項吩咐,他們不要兒女,為求快樂不惜一切,他們愚不及此,甚至以「同志的驕傲」(gay pride)一詞來嘲弄我們。他們感到驕傲,難道是因為他們的生活方式不但「危險」(選擇此生活方式會減少24年壽命,參注2),而且當全人類都這樣選擇的時候,就會令人類驟然間絕種嗎?

Vanneste正就自己的個案向歐洲人權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提出上訴,但相信此舉將徒勞無功。在任何的法律訴訟之中,真理是自辯的有力證據,但現在真理已顯得無關痛癢,最重要的是,究竟某一「受保護小眾」或特別利益團體有沒有感到被冒犯。前俄國反動份子Vladimir Bukovsky這些提醒我們︰「歐盟對政治正確如此著緊,顯示出它日漸支持類似〔俄國〕專制政權的傾向。」

2004年10月10日,有11名位於費城的福音派基督徒,由於在「同性戀遊行」中安靜地為主作見證,因而被逮捕和被判入獄──其中有四位是因為在公眾行人路上引述聖經章節而被捕。德國有一位牧者因為公開批評支持墮胎的人士而面臨入獄;在荷蘭,「私通者」和「通姦者」均屬受保護人士,別人不可批評他們(注3)。

LifeSiteNews於2006年10月6日這樣報導︰「加拿大議會的討論焦點不但關乎同性婚姻,也談及如何限制宗教人士和良心派份子的自由,使他們不能輕易反對同性戀。」(注4)尚有數以百計類似的「政治正確」個案,旨在維護西方社會的道德淪亡之勢,此等個案因篇幅所限而於此不贅。

現在發生的事情,有一段漫長的歷史背景。新教的宗教改革曾於荷蘭、德國、法國和英國挑戰羅馬天主教(天主教於多個世紀以來曾令整個西方世界陷於鐵幕之下),到訪這些國家既令人震奮,又令人沮喪。參觀宗教改革發源地威登堡教堂,是一個令人興奮的旅程,它擁有全歐洲數一數二之大的宗教遺跡──其中有19,000件遺物是由腓特烈三世搜集得來。參觀過所有遺物的朝聖者,會獲頒發贖罪帣,據說此贖罪帣可將他們逗留煉獄的時間減少5,209年(注5)──除了羅馬之外,這裡可說是使人獲得最長年期寬免的地方。

當然,這些可憐的人從來沒有懷疑過一點,就是他們那無誤的天主教會,曾於1967年1月1日在教皇保祿六世的簽署引證之下,發表了「關乎贖罪帣修訂之使徒憲章」(Apostolic Constitution on the Revision of Indulgences),承認教會長年以來的應許都是假的,撤銷已去世的天主教徒以為自己早已購得的「煉獄受苦寬免期」,並設立一些新的條件(那些已去世的天主教徒絕不能達致這些條件,因為他們早已去世,而且按照天主教的教導,他們經歷了400年的煉獄火刑之後,仍然置身於煉獄之中)(注6)。

如此瘋狂的事情,操控著整個中世紀時期。除此之外,又有一個個盛載「來自聖母馬利亞雙乳的真乳液」的小瓶子、甚麼醃制了的「聖人」手指和腳趾,以及一塊又一塊於歐洲被奉為來自「真十字架」的木頭,這些木頭加起來足以興建一座大教堂。有些受盡迷惑的虔誠信徒,甚至會敬拜所謂「聖人」的腳趾甲。彼得的腳趾更是多而又多;在歐洲的大教堂有大量「合格裝飾品」,數量之多足以裝滿整個麻包袋。而最大的騙局,就是出售那能拯救親友脫離煉獄的「贖罪帣」──若有方法可叫姨母脫離火刑,誰會抗拒而不買呢?聖彼得大教堂就是透過這些血汗錢,得以修葺和擴張至現今的模樣。

無論人對這些事有多了解,但每次站在威登堡教堂門前,總會感到點情緒激動。馬丁路德於1517年10月31日,曾在那裡釘上一篇名為「關乎贖罪帣功效的辯論」的文章,該文章一般被稱為「九十五條論綱」。到了1518年,該文章以其他語文寫成,流通於歐洲多處地方,引起群眾對羅馬天主教會的憤恨。馬丁路德冒死向權威挑戰,震動了當時的教會以至整個社會。噢,如此令人震驚的事情將會重演──這事對天主教(它從來沒有改變過)和新教而言同樣真實!

到訪歐洲這些地方,想一想馬丁路德一篇短文所帶來的影響,確實是一個令人深受感動的經歷,但又同時會令人沮喪。我們可於每一處地方,看見宗教改革所遺留下來的頹垣敗瓦──就是已變節的國家教會,這些教會現今很少會眾出席,大多數都是死氣沉沉,羞辱基督,不復昔日作為傳道據點之光彩。「基督教的」歐洲很明顯經已離棄主,並開始熱心地收割其長年以來播下的背叛之果。

英國的大學、傳媒及法庭所展現出來的自由精神,將那從馬丁路德和加爾文的時代一直苟延殘存,而又是神所賜下的道德觀念徹底摧毀。「多元文化主義」是個新信仰,涵蓋所有宗教和信條,唯獨英國的本土文化被拒諸於外。為甚麼呢?這是一種西式文化,亦具備基督教的傳統精神,因此絕不能接受。回教肯定會被包括在內,但基督教則被拒諸門外。

英國抗拒基督教,因而促成法院、傳媒和大學產生出如此違反道德的自由主義,使人寧要穆罕默德而不要基督,播下自毀的種子。

每一次到訪英國和歐洲,最令人沮喪甚至震驚的,就是親眼看見「新宗教改革」正在席捲此等地區的證據。新一輪的回教入侵攻勢(他們曾於732年在Poitier-Tours和於18世紀在維也納發動武力攻勢,但無功而還,然而新攻勢較此等武力攻勢更為有效),正在改變英國、法國、荷蘭、德國及其他支持首次宗教改革的國家之面貌。回教入境者成為新一群享有特權的「少數群體」,他們移居他國,很多都為要服從穆罕默德那「統管全天下」的吩咐(全球各地的回教徒均有義務要服於阿拉和回教名下),更可於有需要時使用武力。他們大多都不願融入於其入侵的社區,保持自己的習俗的語言,並向他們所意圖毀滅的國家爭取「權利」(包括照顧多名妻子的福利支援)。西方世界那些高舉自由意識的法規,助長了恐怖份子的預謀入侵行動。Imam Abu Baseer一直於宗教上大力支持阿爾蓋達組織,他也承認︰

移民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要重申聖戰的責任,並向異教徒展示實力。移民和聖戰並肩而行。(注7)

在西方世界之中,基督教和基督或許已受盡蔑視,但無人敢向回教說一句話(惟恐遭受暴力報復)。英國有一城市有75%的居民為回教徒,市長也是信奉回教的,非回教徒遷出,樓價下跌,吸引更多回教徒以低價移居於此。回教徒誇言,他們最終會建立一連串純回教徒的城市,這些城市將以新月型(編按︰新月是回教信仰的標誌)的分佈形式橫跨英國的心臟地帶。他們強調,這「新月地區」將會像沙特阿拉伯一般奉行回教法(sharia),若然婦女「容讓」被他人強姦,就要公開用石頭打死她(若她的家人不先行打死她);不可興建非回教的敬拜場所;若有回教徒改信其他宗教,就要被斬首;回教國家須執行回教法。這正是回教向全世界所懷有的心意。

與回教或穆罕默德作對所帶來的代價,遠高於奉行自由主義的法庭向反墮胎者或反同性戀者所施行的裁判──代價現已提升至數以千計的人命和數以十億美元計金錢。我們已經看見巴黎暴動中的謀殺、大肆破壞等混亂事件、馬德里的火車爆炸事件、倫敦的隧道和巴士爆炸事件、紐約的「飛機炸毀雙子大樓」事件、以及什葉派和遜尼派互相屠殺等,這一切極度殘暴的事情,就是要向全世界宣告回教其實不是一個和平的宗教(倘若這個世界不怕聽見這個事實的話)。雖然有如此有力的證據,但那「政治正確」舊調仍然堅稱這一切恐怖事件都是為著「和平」的緣故而發生,因為回教是和平的──若有人膽敢修正此謊言,實屬不幸矣!

更令人難以置信的,就是九一一事件和2005年的倫敦爆炸事件過後,政府吩咐警方「避免做任何離間英國回教徒的事情」。實際而言,「這即是說警方要完全否定回教的恐怖主義意識。」(注8)

「這正是為何Met郡的副助理長官Brian Paddick於四名回教自殺炸彈殺手將自己和超過50名英國乘客炸死後,站在電視鏡頭面前道出如此獨特的說話︰『我認為回教和恐怖主義是兩個絕不相關的字眼。』」(注9)高級官員為回教道出如此粉飾的說話,成為本世紀的一大恥辱。《Londonistan》一書的作者Melanie Phillips一針見血地指出︰

英國活在背道的陰霾之下。英國當局容許國家變展為一個全球的回教聖戰中心,卻仍未能洞悉其正在面對的問題,亦未能採取相應的行動,反而積極地對此等充滿威脅的現象採取姑息政策,誠惶誠恐,試圖爭取支持,希望藉此杜絕日後出現襲擊的機會……(注10)

雖然他們知道倫敦已成為全球回教恐怖主義的總部,但英國警方「於九一一事件之後,仍未有向隱藏於倫敦的回教恐怖份子採取任何行動……」。當局故意對此等毫無爭論餘地的事實置若罔聞,叫人感到驚奇。

「多年以來,印度、沙特阿拉伯、土耳其、以色列、法國、阿爾及利亞、秘魯、也門和俄羅斯等國家的政府,因著於英國出現的恐怖組織或其支持者而提出抗議……。埃及稱英國為激進份子的溫床……。(注11)

「多元文化主義」(即所有文化和宗教都是同樣的好,除了基督教之外,由於基督教聲稱耶穌基督是唯一一條通向神的道路,所以如此狹隘的思想必需要揚棄)可解釋此等荒唐事情。簡而言之,英國社會已失去其道德根基,正如Melanie Phillips所言︰

課堂隱藏著一個這樣的信息︰就是這個世界根本沒有歷史真理,任何發生於過去的事情(包括耶穌為我們的罪受死和復活),只不過是人的觀點而已。此等摧毀國家身份的行動,背後潛藏著一份否定基督教的精神(基督教為其立國宗教,也是其價值觀的啟蒙源頭,這包括其對自由的無窮熱愛)……。對世俗化的精英份子而言,英國現在是一個「後基督教社會,即使它現在不是,此等精英已決心要將英國變成一個這樣的社會。在多元文化主義和高舉「多樣性」的大前提之下,當局與政府機構正採用有系統的方式威脅基督教,直至它不復存在為止。(注12)

我們在美國的社會和教會中,也看見同樣的事情發生。任何事物都可以接受,除了相信聖經的基督教之外。公立學校容許巫師、同性戀者和回教徒宣揚他們的信念和生活方式,但基督教卻因著自由之名而被宣判為不合法。但願我們不要放棄為聖經真理而戰的機會,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

注︰

1. http://www.prochoice.org/policy/policyreports/legislative_2006.html.

2. http://www.earnedmedia.org/frereport.htm.

3. http://www.wnd.com/news/article.asp?ARTICLE_ID=54260.

4. http://ca.altermedia.info/news/general/page/2/.

5. Martin Treu, Martin Luther in Wittenberg: A Biographical Tour (Wittenberg:Saxon-Anhal to Luther Memorial Foundation, 2003), 15.

6. 第二次梵蒂岡會議︰The Conciliar and Post Conciliar Documents, General Editor Austin Flannery, O.P. (Northport, NY: Costello Publishing Company, 1988, Revised Edition), Volume I, 62-79.

7. Stephen Ulph, “Londonistan,” Terrorism Monitor, (JamestownCenter), vol. 2, no. 4 (26 Feb 2004).

8. Melanie Phillips, Londonistan (New York: Encounter Books, 2006), 33.

9. Mansoor Ijaz, Financial Times, July 11, 2005.

10. Phillips, Londonistan, 182-84.

11. 同上,36-41.

12. 同上,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