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 永恆的眼光 An Eternal Perspective - 主題文章 | thebereancall.org

Hunt, Dave

永恆的眼光

戴夫亨特

全人類均從亞當和夏娃那裡繼承了一種敗壞的性情,就是一種很普遍的「屬地思維」。由於他們只懂依循這樣的思考邏輯,因此他們「以自己的名,稱自己的地」(詩四十九11), 仿佛他們在地上的日子不會有終結的一天。按照理性的角度而言,我們當然知道我們在世的年日很是短暫,但我們所思、所行卻未能將此實況反映出來。難怪摩西這 樣說︰「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意思就是︰真正明白這些日子其實十分短暫〕,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詩九十12)

我 們幻想我們能逃避死亡,或想我們總可以暫時避過如此厄運,直至某些嚴重疾病或意外,在毫無徵兆、毫無預告的情況下突然來臨。事實上,無論人的身體於這刻是 何等的健康,死亡總是懸差一線。由於我們不愛思想、不愛談論這個令人不歡的課題,這就證明摩西所說的話是對的。我們實在需要藉著神的說話來得著幫助,使我 們得以運用永恆的眼光,來看我們在世短暫的年日。

所羅門說︰「往遭喪的家去,強如往宴樂的家去,因為死是眾人的結局,活人也必將這事放在心上。」(傳七2) 但我們在現今的喪禮中,總看見美麗的花牌和聽見獻給死者的悼念言詞,這樣的喪禮似乎將「遭喪」的意味減至最低,好讓出席的親友避免提及這件難以啟齒的事 情。對我們自己以及他人而言,我們不得不思想一個事實,就是人一切的想望、地位、財寶和理想,均以死亡為終結,無一倖免。

人若忽略了聖經關乎「人生短暫」的教訓,他就活像一個愚拙人。即使荷馬(Homer)也於公元前八世紀的《伊里亞特》(Iliad)這樣宣告說︰「死亡以成千上萬的型態縈迴於我們的頭上,無人能避。」死亡和出生都是人生之常事;人們以歡喜滿足的心情迎接生命的誕生,卻十分抗拒死亡,認為它掠奪了我們本來擁有的東西。當我們心愛的人忽然死亡時,我們便會理解米爾頓(John Milton)於《失樂園》(Paradise Lost)中所表達的憤怒──原來任何人都會成為「這頭凶殘怪獸的食物」。

無論一個已死的人先前活了多久,那些有思想的人,就會明白凱普萊特夫人(Lady Capulet)為何對茱麗葉感到如此憂傷︰「死像一陣未秋先降的寒霜,摧殘了這一朵最鮮嫩的嬌花。」但我們卻設法忘記一個無可推諉的事實,就是我們遲早都要被這頭「凶殘怪獸」吞噬。在風調雨順的日子,死亡尤其顯得毫無威脅可言。

耶 穌曾講過一個比喻,有一個遇著大豐收的財主這樣對自己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要對我的靈魂說︰『……你有許 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罷。』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 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路十二16~21)

死亡最嚴重的後果,並不是人生苦短這麼簡單,而是死亡之後所發生的事情。聖經說︰「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對我們這些基督徒而言,死亡已失去其鈎,因為基督已代替我們受死和復活了。究竟誰能憑著自己一生所作的事情,得以滿有信心地站立於基督的審判台前,毫無悔疚和羞恥,只有喜樂呢?到了那一天,深信必有人流著極其懊悔的淚水。

有 一天我必要站在我的主和救主面前,而且這一天又越來越近,每當我想到這個既嚴肅又可怕的事實時,我就常感到不知所措。我知道神對我的愛既沒有限量,亦存到 永遠;雖然祂是我的救贖主,但也是我的創造主,祂賜我匆匆的一生讓我管理,因此我將要向祂交待我所作過的一切事情。感謝主,神應許要「擦去……一切的眼 淚」(啟七17;二十一4),而每一個真心信主的人都「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四5)。神藉著基督完全地償付了罪所帶來的懲罰,赦免了人的罪,因此那時不再有眼淚,只有永恆的福樂。

無 神論者認為「死就是一了百了,一切感覺不復存在」,並試圖說服自己和別人接受這樣的見解。但自遠古以來,人類不論屬於甚麼民族,均深深地認定死亡並不是人 類存在的終結。人類按照其本能,得以知道人是個有靈的個體,人憑著肉體住在地上的日子十分短暫,肉體終會死亡,但靈仍然存在;人若要否定這本能,就不得不 花費九牛二虎之力。除了聖經的見證之外,我們亦可以按照科學的角度來輕易地證明這個人所共知的信念。

我 們的思想能明白「真理」、「公義」或「恩典」這些不能觸摸的概念,這是毋庸置疑的。人類每一天都要明白和運用數以百計類似的概念,這些概念不能以實物形 容,沒有具體的形態,不佔有任何空間,明顯也不屬時間和感官這些可供具體觀察的科學範疇。沒有一件實物能產生和秉持這些思想,這是顯而易見的,這亦解釋了 為何腦袋並非一切思想的來源,因為我們不會等待腦袋吩咐我們作它要我們作的事!我們的思想,源自我們──也就是住在肉體裡頭,有靈又有魂的個體。

事實上,一切思想都屬非物質領域,沒有任何空間位置和具體的形態,因此結論清楚不過︰人乃是非物質領域的個體,住在一個短暫而屬物質的驅體之內。人(而非其腦袋)就是其思想的創構者和維護者。

雖 然死叫人離開其賴以住在地上的驅體,靈與魂(也即是人的真我)卻不會也不能消滅。動物的情況是如何的呢?我們與牠們一樣有驅體,而且在表面的身體表徵上也 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因而衍生出進化論這類既可笑又不合乎科學的理論,但人類與動物世界之間,存在著巨大而永不能相合的差異,這是甚麼呢?曾經為無神論者、 現已成為基督徒的Mortimer J. Adler,在其著作《The Difference of Man, and the Difference it Makes》中指出,人有能力構想出不屬物質領域的概念,並以言語將之表達出來,由此可見人類與非人類生物之間存有莫大的差異,大得連進化論也不能消弭。

我 們可以用很多其他的方法,來證明我們的思想並非源自腦袋,例如按著常理而言,我們不會因著人擁有道德倫理觀念而稱讚腦袋,正如我們不會「誠實」來形容肝 臟,或用「缺德」來形容腎臟一般。再者,人也不能用「我的腦袋吩咐我這樣做」來作藉口,因而不用為自己的思想或行為負責。人得以甘願地付出無私的愛、愛慕 真理和美善、憎恨邪惡,和尋求終極的滿足,這一切皆不是源自身體任何一部份(包括腦袋)的原子、份子或細胞。

對一個人的真我而言,身體不過是個暫時的居所,也不過是讓人生活於物質宇宙中的工具而已,因此我們沒有理由相信,死亡就是人類意識存在的終結。反而我們可得出一個結論,就是死亡可將靈與魂從身體中釋放出來,體會另一個更真實的層面。

死亡無疑為我們的身體帶來終結,但身體的死亡不會使靈與魂消滅,因為它們並不屬身體,它們存在於身體裡,並作出有意識的選擇。而這些選擇的責任,則由思想者(而不是身體)承擔,因為他要對自己的思想、言語和行為負責。

大約250年前,勞威廉(William Law)提及一個「很富有而忙碌的年輕商人」,這人「將於35歲時去世」。當這人的朋友到來向他表達慰問時,他說出以下的話︰

「你們以憐惜的眼神看著我,並不是因為我未準備好面對那位活人死人的審判者,而是因為我快要將一門很賺錢的生意,留在我的墳墓旁……。世上還有哪事,比這更愚拙呢?

當我們的朋友Lepidus正為著參與筵席之緣故而悉心打扮時,他便突然去世了。難道你們認為,他未能於去世前參與那場筵席,這就是他的痛苦嗎?對我們而言,飲宴、事業和享樂等似乎都是很重要的事情,但只要死亡一臨到,這一切就要顯得何其渺小……。

倘若我現在就要進入神的喜樂之中,難道要因著這事於我40歲之前臨到我身上,便感到哀傷嗎?當我還未有機會進一步討價還價時,進天堂會否是一件令人難過的事?

倘若我是其中一個失喪的靈魂,但我要到年老並十分富足時方才體會這真相,難道我還有甚麼原因來為此歡喜嗎……?審判正是我下一件要面對的事情,永恆快樂或痛苦快要臨到我身上,於我而言,世上一切的享樂和興隆皆仿如無物……。

但親愛的朋友啊,叫我感到驚奇的,就是我不常想到這些事……!小小的健康問題,或商店的生意不佳,竟能促使我們對這些重大事情無動於衷,但這些事情卻又如此飛快地臨到我們,實在十分奇怪!」

自殺的人,幻想自己可藉此了斷人生的種種痛苦與悲傷,但其實他所踏上的,很可能是一條引向永刑的道路。而其中一件叫他永遠懊悔的舊事,就是他拒絕了基督的贖罪恩典,並自行了結生命,從而失去了得救的最後機會,斷定了自己的終局!

基督曾藉著兩個人物的生與死,刻劃出每個人於死亡之時皆會面對的兩種命運,或是這個,或是那個。這個並不是以虛構人物組成的寓言故事,乃是真實的,因為其中一個人物是有名字的(在基督所說的寓言故事中,那些人物是沒有名字的)。祂這樣說︰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與其他得救的人一同獲亞伯拉罕的熱切歡迎〕……,財主也死了〔縱然財富萬貫,也不能叫人的壽數多加一刻〕……,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路十六19~31)

無論一個人可活多久,一生的年日始終十分短暫。雅各說︰「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四14)摩西說︰「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詩九十10) 與那了無窮盡的永恆相比,人一生的平均壽數如同無物。當我們以這個永恆的角度來過我們的生活時,便能夠清楚明白,世人用短暫的享樂、名譽和權力來換取火湖 中的永刑,實在十分愚拙,耶穌認為這樣的選擇甚為短視和不美︰「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太十六26)

年少的摩西運用了永恆的角度來面對抉擇︰「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來十一24~27)另一方面,很多人卻以「在天堂永遠與主同在」的福份,來換取地上短暫的好處。

短暫?這是不錯的,因為撒但曾於「霎時間把天下的萬國」都指給基督看(路四5)。從永恆的角度來看,天下的萬國只存在於霎時間。若有人要從撒但(林後四:4稱之為「世界的神」)那裡得著轉瞬即逝的尊榮,因而棄絕主,放棄天上的永恆賞賜,他很明顯是個愚拙人。

我們可以從但以理的例子,明白到地上的榮譽不過是捉影捕風。伯沙撒王讓但以理在不用作出任何信仰妥協的情況下,使他「身穿紫袍,項戴金鍊,在我國中位列第三」(但五16),但以理卻這樣回答說︰「你的贈品可以歸你自己,你的賞賜可以歸給別人。」(17節)他知道王的國將於數小時內終結。

但伯沙撒王卻如此下令︰「人就把紫袍給但以理穿上,把金鍊給他戴在頸項上,又傳令使他在國中位列第三。當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殺。瑪代人大利烏……取了迦勒底國。」(29~31節)這可說是歷史上其中一件最短暫的升官個案!再者,世上的一切獎賞皆不能存至永恆。

當 基督徒面對從人而來的稱讚時,不知應否刻意追求或接受的時候,他們當以「你的賞賜可以歸給別人」的心態來予以回應。很不幸的是,教會卻不斷爭取世上的榮 譽,讓很多基督教領袖得以自詡一番。現今有很多牧者、傳道人、作家和基督敎領袖在其名字上加上虛假的博士名銜,並堅持要求別人這樣稱呼他們,但其實這些名 銜不過是從「文憑工廠」中購得,這可說是現今福音派的一大醜事!倘若他們堅持用永恆的眼光來看事物,就不會陷入這虛浮的試探中。

沒 有任何一件事,比這個永恆的眼光更能推動我們與別人分享基督的福音。我們每天遇見不同的人,他們的靈魂永不會消滅,他們即或在神面前享受永恆的福樂,即或 接受永遠的刑罰。但願我和每一個庇哩亞人,都緊緊地將這永恆的眼光持守於心中,將更多的人從那引向滅亡的道路中拯救出來,引導他們走那條引向永生的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