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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戴 夫亨特先生,自從我信主以來就有一個問題困擾著我……,一直未聽見一個合理的答案。這問題是︰神怎會將大部份人類,丟進那存至永遠而又有意識的痛苦之中? 我知道刑罰和公義是必須的,但這方面的傳統教導似乎很殘忍,不符合神那愛的屬性。信主的人雖然不配,卻能與神同享永遠的福樂,因而彰顯出祂的愛,但若說那 永不終止的痛苦,竟來自這位「愛」的神,我實在接受不了。 答︰ 這問題也困擾著很多人。施洗約翰、耶穌和保羅均提及永遠刑罰(太三12、十八8、二十五41、46;可九43~48;路三17;帖後一9)。倘若火湖的痛苦並非延續至永遠,那麼天堂的喜樂亦然,因為兩者在希臘文中所用的「永遠」為同一詞語。 另一個同樣令人困擾的問題,就是為甚麼亞當和夏娃僅因為吃了一些果子,就被逐離伊甸園,帶來靈性上的即時死亡,並自此為全人類帶來肉身的死亡、疾病、破壞、痛苦、戰爭和哀傷等問題,這豈非與「神就是愛」互相矛盾嗎(約壹四8、16)?這並非互相矛盾,因為祂的愛和屬性是不會改變的。 神既是聖潔,又是公義。神用愛心來警告亞當和夏娃不順服神就會帶來嚴重後果,神若反口,祂就是一位撒謊的神,那麼,我們為何還要信祂所說的另一些話? 讓我們首先談談「起初,神創造天地」(創一1),繼後所發生的事皆必然由祂而起。由於神就是愛,於是祂照著自己的形像來造人,好讓人能永遠愛祂和他的其他同伴。神是永恆的,因此按照其形像而被造的人,是不會滅亡的。神有一個愛的計劃,就是人要親密地在愛中永遠與祂同住──而不是要人永遠在火湖受苦。 神知道亞當、夏娃及他們的後裔會作甚麼事,但祂沒有預定人犯罪或永遠受苦。火湖乃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太二十五41),神「願意〔即是「渴望」〕萬人得救,明白真道,……基督耶穌……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前二4~6)。救恩乃為「一切信他的」(約三16)而設。倘若神寛恕那些拒絕基督的人,神的誠信和公義就要破產了。 那些將要永遠置身於火湖的人(他們為數不少),沒有一個可以責怪神,他們是 咎 由自取的。神以愛來創造人,以至祂的愛不但不會「多餘」,更成為靈性上的養分,正如水之對身體帶來裨益一般。聖經常常以水和口渴為喻︰「我的心渴想神」(詩四十二2);那置身地獄的財主,用口渴來形容其痛苦,並乞求用一點水來涼涼其舌頭,他說︰「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路十六24)。他所指的明顯不是實質的水、實質的舌頭(他的驅體已埋於墳墓中)或實質的火焰,乃是指一些更真實的事物。 財主所承受的,就是罪使人與神隔離而帶來的靈性飢渴,基督來,正是要解除這飢渴。可是他拒絕基督,並試圖透過食物、性、財富、資產和地位等東西來得著滿足。耶穌曾對那井旁的婦人說︰「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祂也曾對猶太人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約七37)。聖經的結尾如此向人發出邀請︰「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二十二17)。這些經文所指的,很明顯不是肉體的口渴或實質的水。 罪使人與神隔離,因而帶來靈性上的飢渴。很多人試圖利用地上的東西來滿足這飢渴,這是很愚蠢的。凡跟隨神的,就能在基督裡找著真滿足。天堂的主要特徵為「一道生命水的河〔很明顯這不是一條實質的河〕,明亮如水晶,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啟二十二1)。 地 上有很多東西可迷惑和引誘聖徒罪人,令信徒無法感到其心中的真滿足,使他們離開神。對不信者而言,這飢渴似乎可於沒有神的狀態下得著解決,直至他們死的時 候才知道真相,那時他們的靈離開肉體,脫離一切友伴和屬地的引誘,他們的良心不再被埋沒,亦無法逃離那份一直以來對神的飢渴。這份飢渴將會永遠地折磨著他 們,使他們充滿懊悔和自責之感,因為神那純淨、聖潔、真理和公義的火焰,要將他們那些恐怖的罪顯露出來。 問︰ 多 年前我曾與你會面。我今年二十一歲,就讀於拿撒勒某一所大學,生活於信奉耶穌是彌賽亞的猶太人社區,並相信耶穌是彌賽亞、是神的兒子,也是救主。但我一直 想不通……究竟神是真實的還是虛構出來……?我從公立中學裡學習自由主義,我的懷疑很大部份均由此而起。上星期三,我和神的關係出現一大突破,我感到祂觸 動著我、安慰我,但這感覺維時不長,雖然我知道這是真實的。我媽媽再次告訴我她如何從嬉 皮士運動中被救拔出來,……並看見聖神的榮耀顯現,這令我感到很舒服,……畢竟神是真實的。我只希望見到這樣的顯現,……我父親和很多人也見了。然後我這 樣想︰「神既是真實的,但這是否代表祂是對的呢?」鬼魔皆為真實,但卻是錯謬的……,我們怎能肯定神是對的?我不但想證明這些懷疑是錯的,並且希望重建我 的信心(我以前的信心是很強的),我知道你能給我答案。 我實在很需要神……,在我的餘生中,除祂以外,別無所求,──但我充滿憂慮與懷疑……。我曾不斷禱告,並認為已勝過一切懷疑,但估計仍未能勝過。你認為我該作甚麼呢? 答︰ 很 多生於福音派家庭和福音派教會的年輕人都有類似的疑惑,卻秘而不宣。首先,你不應依賴感覺,因為你知道感覺或會褪色或會改變,經驗亦然。以色列人曾跨越紅 海、天天看見神的榮耀、天天有嗎哪供應、看見磐石出水,並親耳聽見神在西乃山宣告十誡等,他們承諾遵守誡命,後來卻叛逆了。 「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五7)難道這表示證據是不必要的嗎?非也,否則摩門教信徒、佛教徒、印度教徒和回教徒等也可順理成章地「憑著信心行為」。無論某信仰何等荒謬,其「信徒」都會表示「我有信心」。我們無法用道理來勸服一個有「信心」的耶證信徒、無神論者甚至撒但教信徒。 感覺又如何?摩門教信徒也「心中火熱」。經驗又如何?我在世界各地認識一些人,他們擁有十分奇異和看來很神奇的經歷,但很多都涉及神祕力量。 神 已為真正的信仰設立了三項有力的見證︰創造、良知和聖經。太陽不會永遠掛在天上,否則它早已熄滅,宇宙中的其他星體亦是這樣,可見宇宙總有尚未形成的一段 時間。由於物質會耗損,所以當時沒有事物存在,我們也不能從無變有,可見只得一個合理的可能性──就是有一個「他」永遠地存在著,既無始也無終,並擁有從 無變有的能力。這超越我們的理解範圍,但憑著我們所知曉的一切,我們不得不承認之,別無他選!無論是無神論者、自由主義者,抑或是人心裡的疑惑,皆不能改 變此等事實。 一切事物皆由能量組成,但能量不是一件永存的事物,它不過是這個物質宇宙的一部份,受制於熱力學定律之下,因此它亦有其起點。即使是一顆單細胞,它的結構也極度複雜和環環緊扣,能量根本無法將之規劃、設計或創造出來,更遑論要將「DNA使用指引」以文字的方式放在每一顆細胞上──每一顆細胞(植物、動物或人亦然)皆要恪守這指引,沒有這指引,就沒有生命。沒有文字,肉體生命就不能存在! 文字可傳遞信息,但唯獨智慧個體方能做到。只有無限的智慧個體,方能將信息記載於DNA之上!生源論定律(Law of Biogenesis)指出「生命只會源自生命」,正如巴斯德(Pasteur)所證明的。所謂的「大爆炸」(根本沒這回事)若真發生,就會將所有東西消毒數千億次,那火球絕不能生出任何生命! 因 此,我們那一位永存的創造主,必然是一切生命的源頭,沒有一個無神論者或自由主義者能改變此等事實,亦無人能提出合理的論據來反駁這一切。聖經的第一節就 表明全人類的來源,無論人是多麼的不情願︰「起初,神創造……」,這說明有一永恆的神存在,祂是我們的創造主。《約翰福音》開首數節指出耶穌基督是創造 主,以及「生命在他裡頭」(約一4),祂被稱為「神的道」。單憑這一點,我們便足以相信聖經的其餘部份,但還有另一證據,這就是良知。 為何你對神是錯是對、是惡是善這問題有所顧慮呢?這是由於所有人皆按照神的形像被造,他們生下來就擁有這些概念。道德倫理不是從能量而來(能量不知何謂對錯),不是從大爆炸而來,也不是從你腦袋中的分子而來。 聖經如此解釋︰「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二15)人類為自我而活,違背良知,就像癌細胞不再依循DNA規律一般。耶穌說︰「你們必須重生。」彼得如此解釋道︰「你們蒙了重生,……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彼前一23~25)一般叛逆的人,除非他相信福音,並照著神的話得蒙重生,否則他仍是個毒瘤,必須從神的宇宙中切除出來。 最後一點,神透過預言,有力地證明自己的存在以及神話語的無誤性。聖經有數以百計關乎全部以色列歷史的預言,當中有很多已經應驗,其他的則正在應驗中,這是無人可以否定的!聖經亦有很多預言是關乎基督的來臨,充份印證其身份,無人可以推翻。 神已透過創造、良知和祂那無誤的話語(尤其是預言)將自己啟示出來,請相信祂,好讓疑團一掃而空。 問︰ 你多年來撰寫的大部份文章,我都拜讀過了,或許錯失了其中一些。倘若基督釘十字架的日子是星期四,那麼每週常設的安息日,就必然緊接著那作為七天逾越節筵席之首的安息日(high Sabbath)。究竟那些猶太領袖在甚麼時候要求彼拉多封閉墳墓,……而婦女又是在甚麼時候購買布疋和香料來包裹耶穌的身體,……致使他們不會觸犯這兩個連續的安息日? 答︰ 情況是這樣的。猶太人視日落後的夜晚(而不是日出後的清晨)為一天之開首。為期七天的除酵節,以逾越節晚餐為首項節目,節期進行期間,任何酵皆不可留於家中,須事先去除淨盡,他們就是在「除酵的日子」(徒十二3)辦妥這事。 逾越節晚餐之前的最後二十四小時,稱為「除酵的日子」(尼散月十四日),這天正是「須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路二十二7),羊羔乃是「在黃昏的時候,〔由〕以色列全會眾 ……宰了 」(剛好在日落之前,出十二6),好讓他們「當夜〔剛好過了日落〕……吃,……用火烤了」(出十二8)。 耶 穌的門徒當然需要用整個尼散月十四日(由日落後的晚上開始計算),來預備下一晚於「大樓」上舉行的逾越節筵席,他們要除去一切的酵,並預備一隻羊羔留待下 一個日落前殺掉,然後在夜晚立刻享用(卻不知基督那時已被釘死於十字架上)。基督被賣,就是發生在羔羊被殺的那個下午之前的一晚︰「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 夜,拿起餅來……」(林前十一23)因此,「最後晚餐」(即猶大出去賣耶穌的時候)並不是逾越節晚餐。到了下一天,拉比還未吃逾越節的筵席(約十八28)。 在彼拉多宣判死刑之後,那些拉比肯定立刻取得批准,得以把守著墳墓,由於這兩個安息日快將來臨,他們要把握每分每秒。婦人們急於在這兩個安息日來臨之前購買香料和布疋,道理亦是一樣。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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